古代的斩刑分为两种一是斩立决,一是斩监候。
斩立决并不是说判了就砍头的,一般是等到秋分以后处决,又称“秋决”;斩监候相当于现在的死缓,判决后要上报审核,一般要上报刑部和大理寺,最后由皇帝在名单上用红笔批注,称为“勾决”,如果幸运的遇到新皇帝继位,皇帝、太后或者皇后生日,皇帝生子等大赦天下的的机会就可以降低惩罚,改为流刑甚至更低。
当然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古代军队中,战时大帅有权利直接砍头的。
最后说一句,古代官员想杀一个囚犯的方法很多,上面说的都是制度上的情况。
古代官员处死囚犯,和现在一样,有一整套的司法程序,绝对不是有的电视剧里看到的那样,县官老爷一声‘’拖出去斩了‘’就可以斩立决的,要真是那样,这县官老爷可就背上草菅人命的罪名了,搞不好,自己的小命也会因此玩完儿。
秦代开始,法律制度就已基本完备,其中也包括对死囚如何定罪,怎样处死的法律程序,以后历朝各代,多袭秦制,纵有改变,改变也不太大。
一个罪犯,其罪是否当死,首先由所在地县以上官府衙门审理,审结完毕,形成卷宗材料,上报给刑部,由刑部复核是否执行死刑。对一些复杂的案件,刑部会组织三司会审,甚至呈报皇帝,由皇帝做终极裁。
对于可以执行的死刑案件,刑部会将死刑执行命令下达到地方。地方接到命令,也不会立即执行,而要等到秋冬季节才会将死囚押赴刑场斩首。这是遵循《左传》‘’刑以秋冬‘’的惯例,民间习惯秋之为秋后问斩。唐代以来,虽然一直因袭秋决旧制,但又逐渐形成一些日子不能处决犯人的规定,例如大祭祀日、望日、朔日、二十四节气日等等。
所以说,在古代,官员要处一个死囚,也不是说斩就马上能斩的,也是必须一切按照朝廷颁布的法律程序而行事的。
古代的时候,很多的人触犯了律法就要被关入大牢准备行刑,而这些死刑犯一般都是由监斩官们负责监斩,刽子手们负责在规定的日期规定的时间里进行斩首,但这规定的时间却有两个要求,一个是要求斩首的日期在一年之中的秋后,也就是大家听过的秋后问斩,而另一个就是定的时间为午时三刻。若是犯人早在年初的时候被判定为死刑,那岂不是还要再等个大半年才能行刑,但其实秋后问斩的背后,还有着大学问呢。
不是呀,你没听过秋后斩立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