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籍渔船在台湾海峡被撞沉没12人失踪,海事局称疑被外籍商船碰撞,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问题补充: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南海之声8月30日消息,据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消息:30日凌晨4时许,泉州深沪渔船“闽晋渔05119”在距平潭岛正东45海里海域,疑似被一艘外国籍商船碰撞后沉没,渔船14人遇险,2人被事发海域附近作业渔船救起,其余12人失联。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组织开展应急救助工作,搜救行动正紧张进行。
8月30日凌晨4时左右,福建泉州籍的一艘渔船,在开往上海修理途中,被一艘外国籍货船撞沉。
船上14人遇险,被附近作业的渔船救起二人,还有12人杳无音讯。
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已派出海事巡逻船、专业救助船、渔监船前往搜救。东海救助局第二救助飞行队直升机也赶往现场。同时各方面组织协调附近17条渔船前往搜救。
截止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12人。估计生机渺茫。
大家都知道,人在海里,最可怕的不是溺水,而是低温。据科学研究,在0摄氏度以下的海水里人只能存活几分钟,5摄氏度的海水人只能存活一个小时,10摄氏度的海水人能存活三小时。
目前台湾海峡的水温不会这么低。但肯定低于人体的温度。海水会逐渐带走人的体温。如果不能及时保暖。无法挺太长时间。
而目前已经过去超过12小时。失踪人员生还的可能性很小。
那只能祈祷奇迹的出现。并且为失踪人员祈福。
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能查明真相,找到肇事者严惩!
我认为根据目前的情况和掌握的信息对此事件进行定性还有点操之过急。由于来自各方的信息都不够全面也不够详尽,我们还不应该在此阶段盲目下结论。我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首先,台湾海峡属于国际海峡。国际海峡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国与国之间的海峡,而是指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在这种海峡中,所有的船舶和航空器、包括军舰以及运载武器的船舶(不能断言其航行是无害的)都享有通过性航行权。因此,这一片船来船往的海域发生事故,各种可能都是存在的。
其次,台湾海峡虽然算不上狭窄水道,但是其中礁石浅滩等特殊状况非常多,总体来说属于不易航行的水道。再加上海峡附近渔业资源丰富,而中国沿海地区又刚结束休渔期结束,海峡中捕鱼船只数量极多。因此,考虑到多种情况,海峡之中发生船只碰撞事故的可能性还是比较高的。
第三,事发时间是在凌晨,受到视线的影响,确实有可能发生大船撞了小船之后完全不知情的状况。我们可以责备大船驾驶员疏忽大意,但是确实不应该马上断定他一定是故意制造相撞事故。
第四,船只入什么籍是船只主人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换句话说,一只属于巴拿马或者马绍尔群岛的船只,它上面的船员也可能都是中国人。外籍船只这个概念现阶段还不必要过多发酵。
最后,向所谓“爱国人士”强调一遍,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个事实不能否认另一个事实:台湾海峡不是内海,台湾海峡是公海,台湾海峡是国际航道,台湾海峡是国际水域,台湾海峡是国际海峡!
根据海洋法公约,一国的领海宽度不得超过12海里,也就是约22千米,两岸相加也只有44千米,而台湾海峡北界宽172千米,南界宽370千米,超出了我国的领海范围,所以台湾海峡中间的绝大部分区域都不能称为内海。
也正是因为其属于公海的性质,美国的军舰也好,飞机也好,才能在里面不受阻碍的进行航行!
这个必须实事求是,据实判断,不可无瑞猜疑。一,现在卫星监视那么发达,出事地点的状况完全可以准确判断。二,渔船出事前后应有呼救信号,完全可以避免猜测。三,原因有几种,台湾海巡故意为之;外籍商船为之,不难判断是那国那只商船,应立即请查扣押;与台湾渔船相撞。无论那种,都不难判断和确实,用“疑”来表达不合适,不符合新闻真实性的基本要求。
海上撞船后逃跑的事件不是新鲜事,有恶意与非恶意之区别。有时由于天气,视线,灯光,黑夜,仪器故障等意外原因造成未及时发现事故,比如大船撞小船有时不会有明显感觉。也有的船长或值班人员为逃避责任而故意不施救,扬长而去,造成人员伤亡。也有发扬人道主义精神,路遇海难奋力救援的。福建的海难事故一定遭遇恶意逃逸,一旦查实,严加处罚!
福建渔民的航海素质以及是否按规合法航行,还有待海事局的具体认定。在此之前仓促发表自己的主观评论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福建以东的早晨四点钟应该已经天蒙蒙亮了,这时海上作业人员应该看得清海面情况了。两船相撞应该会让所有当事人有所反应的。应该查找渔船上十四人的手机里面有不有相关的直接或间接的信息。
此外要查一查外籍商船信息,只有当事人能还原事件真相。
抗议➕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