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也是一个大家庭,需要有人管理吧
1、因为必须要有人对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与整治,不是一定规定要有物业公司,小区业主也可以成立小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小区事务。
2、依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具体如下规定,小区应当要有物业管理公司:
(1)第四条 住宅小区应当逐步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
(2)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住宅小区房屋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理,并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住宅小区在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管理。
3、依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具体如下规定,小区可以成立管理委员会:
(1)第六条 住宅小区应当成立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管委会是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第七条 管委会的权利:
(一)制定管委会章程,代表住宅小区内的产权人、使用人,维护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利;
(二)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管理公司;
(三)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年度管理计划和小区管理服务的重大措施;
(四)检查、监督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规章制度的执行。
管委会的义务:
(一)根据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意见和要求,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三)接受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监督;
(四)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扩展资料
1、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
(一)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二)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三)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四)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有权要求管委会协助管理;
(六)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七)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2、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
(一)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二)接受管委会和住宅小区内居民的监督;
(三)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管委会审议,并经管委会认可;
(四)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因为小区的业主都属分散单一的个体,必须有一个组织来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解决大多数业主的想法,维护大多数业主的权益,物业管理在维护社区秩序,协助公安等有关部门防范刑事犯罪,防止可能发生的火灾、燃气泄漏、爆炸等恶性事故起到重要作用,并对房地产的保值、增值有重大影响。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2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4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
经为你生活水平提高。
你垃圾无处放,所以需要管理。
你一天忙赚钱,不顾家,小偷来了好几次,需要管理。
你大拽拽车乱停影响后续通行,管理一下不可以?
不要物品你自己管?
幼稚。
如果小区有了物业公司管理,小区里的清洁卫生,用电用水有气方面会给你们带来很多方便。如果没有物业管理小区,可以里面垃圾到处都是,水电到处私拉乱接的。
便于统一管理,维护物业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前期物业管理必须由物业公司管理:在卖房之前(取得预售许可证)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定前期物业管理企业,这个程序由政府住建局物业科进行操作。接受政府监督,合同备案、流程审定、包括价格备案。 前期物业管理结束后(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可以重新选聘物业公司,或者在街道、居委及房管办的指导下,经全体业主2/3同意,实施业主自治。
存在极为合理,因为小区需要有人管理
如果都没人管理,肯定乱作一团
垃圾满天飞,小区乱七八糟的
有就比没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