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今年规定四环以内(含四环)不许燃放,四环以外还有十种情况下也不能燃放。同时公安派出所也加大了巡逻巡视力度,违法燃放者一旦被发现举报,将被处二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我感觉今年的管控力度很大,但是就在我居住的小区周围(小区在四环以内)从昨天开始,就有零星的爆竹声出现,有双响子也有鞭炮和大型烟花。说实话过年听不到爆竹声就跟没过一样,虽然不让放但是这种打游击式的零星燃放还真不好管,等民警循声过来都不知道是谁放的,民警也是疲于应对。你不放他不放可挡不住别人放是不是?法规管制是一方面,更需要广大市民的自觉尊守。
不让放就不放呗,反正现在的鞭炮、烟花都挺贵的,况且现在的孩子都不敢放(这些年他们也很少有机会放),也没功天放(都看手机呢)。再者,现在的年味也越来越淡,放不放无所谓了。
那肯定是要放烟花爆竹的也是必不可少的烟花爆竹本来就是来迎接新年的到来那有过新年不放烟花爆竹的道理的呢。
不是不提倡而是禁放
必须放,年的由来就是年本来是年兽,人们总烟花炮竹吓唬它,把它吓走。以前不尽燃的时候小年开始就能听到炮仗声,有种过年的气氛,现在过年四环内很少有放鞭炮的了,一点年味都没有,四环内不让放那就四环外吧,中国最重要的节日弄成这样,很无语。
我是赞成政府禁放烟花爆竹的,因为这样可以很大的避免了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的发生,我从前年开始就一点的烟花爆竹都不买了,现在长春的春节气氛是多么的祥和。
放
管理不够
可以听听啊,照放不误,只是少了而已
今年就好像没人管一样到处都在放。 但是我们家没放。
晚上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