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后者。前者讲的是很久很久以前,似乎有理。如水浒人物等。在法制社会有多少人吃过这亏。人与人相识相交相处,不可过分热。顺其自然发展变化。什么过头了就可能不好。不可对友抱希过大过高,对有权友不可有利用之心之意。我有交管警官友多年前,他夫妻还租平房住。请我夫妻去用餐,其间房东进,房东见我笑的说:小X你就用这酒请李师付吗?说着回家取两并好的来共饮。房东妻又来加菜。这人本不易,当司机专送货仓库。我说怎三四年不见。原来他转运了,建大桥拆他一次,三年后建转盘路又拆他第二次。南水北调又拆他第三次。第三次是后话。可发大了。这警官后成主管。有扣车,违章等事,就是友我从不提及有人这话。别部门也有主管,全没找过事。不可坏人前程。这样的关系可好。在写文时电话找妻。某人妻利用中午饭点开车楼下,送来两件厚衣与妻,都友,不进家的。友是心中有,不管你有,我还关心你。好友在平平淡淡的永远保持。
两种都要有吧,我这个人比较懒。平日里与好友没事都懒到不联系。但只要有事,跟我说了,我肯定马上出现。
君子之交淡如水,但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能为彼此两肋插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