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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持刀伤人,突发精神病,但还是将被害人杀死了,定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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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持刀伤人,突发精神病,但还是将被害人杀死了,定什么罪?

1041人浏览更新于 2023-06-01 06: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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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2018-12-06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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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可判无罪,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个人认为应该判他死刑,健康的杀人犯该判死刑,一个疯子留在世上无用,什么也不懂,还是个祸害,最起码应该要保护多数人,也帮家属解脱了责任。家属不忍心,那就应该照顾好,不能放纵,各人的娃娃各人抱,觉得不幸,社会捐助也好,国家救助也好。家属没有监护好疯子,就要受到惩罚,个人认为最起码应该判他放任危险发生罪,狗咬人还要接受处罚呢。

2018-12-0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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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发病期不负刑责,又是家里倒霉,现在许多发现和没发现的重型精障,发现的政府也不管。也等到出了刑事大案才解决

2018-12-05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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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还是要承担的。A有两个行为,发作前的持刀砍人行为,以及发作时砍死人的行为。第一个行为至少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第二个行为,有两个观点,一是无罪,因为是精神病发作不负刑者,二是前后两行为统一评价为故意杀人既遂,因为后行为的结果是第一行为时主观希望的结果。故整个过程被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2018-12-05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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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球呢?踢给我?好,被杀的那个人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杀的好。但是,那个被杀的人在生命弥留之际,突然悔恨过去的罪孽,愧对他人朋友家人。死之前的眼睛里充满了对世界的美好渴望,说了一声"谢谢兄弟,我早就活烦厌了,是你帮了我。谢谢。"你该怎么办?那个被杀之人将生命负累(负疚)托付给你了。

2018-12-05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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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没有和你有仇,从来没有伤害过你,没有因果。则被你杀了,不管你是否精神病,都得死刑,真的是患精神病也得是死刑、留着你风险太大,对国家、对公众都不安全。对精神患者(杀人者)活着也并没有意识上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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