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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身患绝症拒绝治疗的人你怎么看?国家是否应立法安乐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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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身患绝症拒绝治疗的人你怎么看?国家是否应立法安乐死呢?

1028人浏览更新于 2023-06-03 17: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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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6个回答
2020-07-04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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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支持安乐死。我一个朋友的母亲身患癌症,每周化疗,天天输液,吃着进口的药瘦的皮包骨头……后来她母亲拒绝治疗,给孩子们说,活着没有生活质量。自己亲手拔掉输液针。那种病痛的折磨正常人是无法体会到的。

2020-07-04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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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安乐死!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死前无尽的痛苦和折磨,这谁都替代不了。有个父亲癌症晚期,准备安眠药自杀,儿子不愿意了,非要送医院抢救,父亲说“如果你能替我疼,我就听你的去医院,如果你替不了,就让我死,我拒绝去医院,医院只会延长我痛苦的时间。”

2020-07-05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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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患绝症,应该以一种最好的心态去面对,有一线希望就应该积极配合医生进行珍治。生命只有一次,应当倍加珍惜。若是病入膏肓,毎天花大额的资金救治,得到的只是巨大的折磨和痛苦,那么拒绝治疗,是一种最明智的选择。国家应该通过人大立法实行人性化的安乐死,让患者有着人格尊严、有着人生价值地离开人世。

中国有关安乐死的争议持续了好几年,至今难以得到法律的许可。只因为中国的传统世俗观念,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之中根深蒂固,难以改变。只要亲人还有一口气,不管他有多痛苦,就要尽心尽责全力救治。让他实行安乐死,等于是亲手杀死自己的亲人,怎么也于心不忍,怎么也过不去这道坎。

在这种思想观念的影响下,很多绝症患者,长年卧床不起,折磨得骨瘦如柴。身上多处腐烂,床上臭气难闻。用尽家里积蓄不算,还四处借责。长期需要一个人守在床前,尽心饲候。一个绝症病人,彻底拖垮了整个家庭的正常生活。

由绝症患者提出申请,经家属同意,再走法律程序的司法公证,通过医院的全面确认以及多方人证在场,医生对其患者的安乐死,这是对患者生命的敬畏,这是对患者痛苦的解脱。不能与谋杀生命相提并论,更不存在亲属担负着良心的遣责。

中国实施安乐死,还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首先必须健全法律程序,每一个细小的环节都要有明确的法规。不能让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的空子,不能让不孝之子趁此机会遗弃父母。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的生死观念也要与时俱进。活在一天就要活出精彩,活出自我。与其在病床上长久的磨难,不如笑对死亡,往生净土。如果说对身患绝症的亲人予以安乐死是违背良心道德,这只是道德与情感的绑架。我们应该早日摆脱传统世俗的桎梏,让人性化的安乐死为绝症患者解除病苦,让活着的亲人早日回归正常的生活。

2020-07-04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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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安乐死。生命本无常,谁能料得到!人在世间轮回,体验酸甜苦辣、生老病死,百年已足够。偶遇天灾人祸,来去匆匆,也不必怨天尤人!更有人间早慧者,了悟大道,勤修身心,他日功力已成,脱凡胎,入仙籍,留名人世间!

如果身体不幸被疾病击中,且病魔缠身,没有人会希望苟延残喘地活着,可目前中国的法律不支持安乐死,没有哪一个医生敢结束病人的生命,让他无声无息地离去。支持中国宪法实行安乐死,一来减少病人的痛苦,二来减轻病人家庭的负担,三来减轻国家的负担。

2020-07-05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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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安乐死,患绝症早期治疗是必要的,也是人道的,但对于晚期在抢救室里的病人应该实施安乐死,否则就不仁了,正如骂人者说:死了抢救过来,再死再抢救,就是遭活罪不让好死。安乐死对患者和家属亲人都有好处。

2020-07-05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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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国家通过安乐死合法,我是支持的。对于一个身患绝症又苟延残喘的病人来说,与其痛苦的度过每一天,还不如快快乐乐安详的死去,既摆脱了痛苦,也解放了亲人。人生一辈子也不过数十寒暑,活着的时候苦辣酸甜都尝过了,该玩的也玩了,欢乐和痛苦也经历过了,还有什么可放不下的呢,就为了多活几天让所有亲人都陪着遭罪不值得。放下心态,快乐而去。握拳而来,撒手而去,艰苦与欢乐的一生而过,无有遗憾,无有牵挂。一声佛号,往生极乐。

2020-07-05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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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立法安乐死,与其被无望治疗的病痛折磨,不如有尊严的平静死去。

2020-07-05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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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同感,做为病人他有双重心态,一病痛折磨自己和亲人,二花了一辈子的积蓄命还是保不住,多少痛只有病人知,如果真有安乐死也是给病人一种解脱,

2020-07-05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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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患绝症拒绝治疗患者,是想早日摆脱痛苦,不浪费家里的金钱让亲人从痛苦之中走出来,免得人财两空。患者知道他是绝症,治疗是无效的,也不想让整个家庭都拖入到危机之中。患者是聪明理智的治疗是没有任何意义。不必在做痛苦的挣扎,早走晚走都得走,让整个家庭和社会都回到正常理性环境之中!国家应该立法!对身患绝症患者,每天都要靠过度医疗,靠打止痛针各种仪器管子插满身的患者,氧气抢救药一撤立马就咽气的病人国家应该立法。只要患者及家属,提出伸请。经有关法律部门,医院专家评估符合必要的要件,就可以实行安乐死。

2020-07-05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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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症,乃不治之症。危重病人选择不治,亲人应尊重其选择。让其少受罪,进而有尊严的度过余生。

2020-07-0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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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拒绝癌症治疗的患者来说,也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但,话虽这样说,对于儿女和亲人的心情来讲,有一线希望也舍不得让他们活生生的离开人世,这是亲情的自然归律,安乐死,再不受罪,看着也是非常惨忍的,我个人认为还具自然死去,活着的亲人比较安心吧。

2020-07-04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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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身患绝症,医生劫完钱之后,尽力之后,国家应该允许民间高手显艺,救死扶伤,比安乐死,更丰伟。!

2020-07-06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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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一个肺癌患者,我认为到晚期无力支撑下去,无尊严地活着,也为因病致贫家庭,安乐死是一个好办法,建议立法。

2020-07-05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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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绝症。早期治疗还是有效果的,如到了苟延残喘的地步,痛不欲生。这时安乐死是可以的。

得了绝症,看不看个人做决定。人的求生欲到那时非常强烈。没几个想的开。

我村有一人四十多岁,得了绝症。为了妻室儿女,老鼠药和敌敌畏同吃,结束了生命。如是这样的人,要求安乐死就应该给予支持。

社会发展高度文明时,安乐死人们就接受了。

2020-07-05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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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选择精彩地活在世上,当死亡临近并不可避免时,有权选择体面的离吉祥。

2020-07-05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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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绝症,不要治疗,放宽心,作好后事准备,该交待的早交待,尽量吃点可口的食物,坦然笑步进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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