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女子因琐事要从14楼跳楼,小女儿抱住妈妈左脚痛哭,你怎么看?
问题补充: 10月18日讯,近日,邯郸市邯山区一名女子因琐事,欲从14层楼跳楼轻生,当时情况十分危急,这名女子的右腿已经伸出窗外,其幼女抱住她的左腿在一旁痛哭。最后,民警借机接近女子,才飞身将其救了下来。
这个是吧,我觉得消防人员就跑最终解救可自杀女子,也应该由公安出面,对自杀女子进行治安处罚,拘留她14天。 邯郸峰峰矿区就发生过一起自杀时间,一个人自杀跳楼落地死亡,旁边一个老大爷跑步路过,正好落大爷旁边,然后大爷被吓死了! 自杀是你自己的事,我国法律对自己杀害自己不算谋杀,但是你的自杀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和不可预计的后果,上升不到公共安全的程度,也算破坏社会治安了,必须严惩。所以自杀的人都不值得同情,没错,我说的就是所有。你有什么困难比死亡还可怕呢?死亡都不怕的你还怕解决不了问题?自杀就是逃避,是没有勇气没有担当,是满满的负能量。正常来说,无惧死亡的人,应该无所畏惧,没有困难可以压倒他们,死亡应该只存在自然规律和意外中,而自杀不是自然规律,也不是意外。我是支持给自杀定罪的,杀害自己也应该算谋杀,在监狱里让你待几年,看你还会不会想自杀了!!!
我的观点是以后有人自杀只呼吁对此事不围观不起哄就好。随他(她)去吧!不想死为达到一定目的的人才会浪费警力、人力物力僵持不下的折腾几个小时。真想死不会让任何人注意到。对救下的人除了拘留十五日还要出相关的一切费用。看那些不想死吓唬人的事还会不会层出不穷。
这种人威胁家庭成员心理健康,给一家子带来磨难,希望有此想法的人彻底打消自杀的念头,这样做太自私,不考虑死后家人如何面对邻居的指指点点,不考虑这样的后果也会遗传给后代,不考虑孩子将来谈婚论嫁。
不是别人体会不了别人的绝望,谁都不知道她经历什么,有些事有时候真的找不到一点点出口,人都感觉窒息,可能当时没有好的解决方法,当然我不是提倡跳楼,只是觉得她肯定很绝望。
不要动不动就寻短见,这是极端自私的表现,一个不怕死的人还有什么想不开呢?并且因为一点小事儿值得吗?多考虑下父母和孩子吧,活出精彩的人生!
现在的人,都想过皇后娘娘的生活。
为什么要当着孩子的面做如此过激的事,真没有责任心,这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永远抹不掉的阴影,这个女人就是真跳了,也不值得同情!
乱!糊涂!当局者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