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小脚的习俗在旧时中国可谓是毒害妇女的一颗毒瘤,现在看来简直骇人听闻,难以想象古人的审美观为何如此变态。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会有裹小脚这样的习俗?
一 说,夏、商时期,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 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 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 由于妲己受宠, 宫中女子便纷纷学 她,把脚裹起来。 当然,这些仅仅
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 附会成分,不足以成为当时裹脚的 凭证。
二说, 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 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 一个 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 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 了一把长三寸、 宽一寸的莲瓣小刀, 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 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 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 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 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 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 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 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 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 如何美丽,“裹脚女子一律不选”。 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 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三说, 五代时南唐后主李煜, 这位懦弱无能的皇帝,复国无望,成天在那儿“问 君能有几多 愁,恰似 一江春水向东流”,宫中妃子,争相向皇帝献媚, 其中有一位妃子,别出心裁地把自己的脚用布裹起来, 裹得很紧,一双脚看上去似三寸金莲,走起路来一摇三摆,因为疼痛, 又紧皱双眉, 见了皇帝, 勉强笑一 笑,那李煜见了,真是又疼又怜,于 是就特别宠爱这位妃子,后来竟让
她当了皇后,这事一出,宫中女子, 全都学着她 的样 裹 起 小 脚 来,后来,凡寻找民间美女,均要看脚是不是小的,这样就造成了当时一种
时尚, 凡大脚 女人就是难看的妇人,全国的女子,不得不裹起小脚来。其后,宋、元、明、清各个朝代都推崇小脚,一 些明主贤相、文人墨
客亦趋炎附势,撰文赋诗,赞美有加,从而,裹脚之俗流行甚广,经久不绝。
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说: 裹脚 “恶习流传, 历千百岁,害 家 凶 国,莫 此 为 甚”。 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裹脚,这一变态的审美意识,扭曲的价值取向,荒唐的世风民俗, 在时代变迁中被人们所唾弃, 受到了广大妇女的
反对,遭到了有识之士、社会贤达的批判,开始趋于日落西山之势。新中国成立后, 随着妇女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三 寸 金 莲”的 光环 在人们的眼目里黯然失色,风靡一时的裹脚习俗开始绝迹于历史舞台。
据说是从汉朝开始的,但历史学家也无从考证,就当听故事。
有句经典的骂人的话,用以批评演说者大而无当的演说。那就是:“王母娘娘的裹脚布”。这实际上是个歇后语,后半句是“又臭又长”。臭而且长的裹脚布,自然是懒人所为,为什么会给“王母娘娘”扣上,实在令人费解。难道这句歇后语中蕴含了裹脚的历史?中国女人裹脚的历史要从王母娘娘那时候算起吗?如果依照考古学的观点,认定王母娘娘便是西王母,那么,这裹脚的历史当在五千年前。
可是,考古学的发掘证明,一千年前的女尸脚骨并非弯曲的,依旧是天足。于是这个漫无边际的考证宣告失败。那么,这裹脚的历史究竟从哪里算起呢?
史学家依据现有的文献提出了一个假说,如果这假说不被某个突然出土的时代更加久远的小脚女人的尸体驳诘的话,则会成为公认的事实。这事实的残酷之处在于:我们不得不对那个毫无政绩的天才词人皇帝南唐后主李煜开始一个全新的认识。
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告诉我们,南唐后主李煜在唐人对“弓鞋”痴迷的审美基础上,别出心裁地将这种弓鞋用长长的布帛缠起来,以代替袜子。并在他的妃子娘身上做试验,始行缠足之法,开创了中国女性缠足的记录。
也有一种说法,认为缠足一事自唐代开始,起源于波斯人的舞蹈。南唐与大唐相距不远,况且,缠足起源于舞蹈一说的可信性也较之前者尤甚。或许李后主的娘只是一个著名的缠足者,而非开创者?
要把缠足这样一个既不方便又不实用还很痛苦的事件变成一个全民普及的传统习俗美德文化,必然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经历了社会文化的巨大发展变迁,才能形成!我当时刚对“自由”领悟不久,还经常思考“自由”,我的逻辑是和“自由”相关的。简单的说,中国文化发展到明清时期,封建专制发展到了顶峰,自然也是人们的自由被压榨到极限的时候。而妇女缠足这种扭曲变态的习俗,显然是压榨妇女自由的,自然只能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茁壮成长……
整体上,人类是会越来越自由的!缠足,只是人类历史上的一段弯路,注定会被远远甩在身后。
这个在历史研究当中没有明确的结论。
现在有两种说法。
第1种说法也是,流传最广的说法是五代南唐时期。传说南唐后主李煜有一位宠妃,善于起舞,为了使自己的舞姿更为好看,所以就缠足。这种风气在宫廷内传播之后,又蔓延到了民间。在早期的时候,妇女缠足只是少部分人的选择,成为一个大众化的社会风气是从南宋中后期开始的。
第2种说法是唐代中后期,没有具体的情况说明,只是从一些资料当中推断认为妇女缠足的历史可能比南唐要更早一些。
在宋代的时候,这只是少部分上层社会的习俗与民间的关系不大。到了南宋中后期,社会风气逐步保守,女子缠足的现象越发普遍。明清时期成为了整个社会的普遍现象。不过清代初年的时候,清政府曾经下令禁止缠足。不过民众并没有执行,清政府后来也就放弃了。清代的时候,满族女子是不缠足的。而特别贫困的家庭中的女性也是不缠足的,主要是因为要参与劳动。
明亮耀眼,金陵少年,自来作答。
裹脚起于南唐。
一、李煜的特殊爱好。
祸首即唐后主煜。彼亦一为“春花秋月”所扰之凭之主,其直皆溺于此之“闺房之乐”之中。煜还一名贤,想君亦读其诸诗,亦颇有文之。其实之非善诗词,于书画上之亦有力之。
而煜有一特别之好,则其好看妇人于金之“莲花”上舞,而以金制之“莲”,尤其,在上之言,则恶又站不稳。即于此时,煜之一妾思得一法,即将其足曲之,然后以布行缠。于是复立于莲上舞,则甚微,且无那。
二、为祸千年的流传。
此似智也,既美又讨至煜之心。因此之法,渐而行于世矣。本以舞之一“装”,及后渐渐变成一种居之常。众人在平日之时必用此,盖为使自视玲珑。此之行亦为流传之,为了中国女子千岁之俗。所以然者,实是令人难受!
如此言之,南唐后主煜可谓“魁”也,若非其有之好,亦无人为此也。而此一一,害了无数的女。在古时“三寸金莲”亦即喻女子之,以女子之足当狭尖者,此亦为矣古谓女之道也。
三、最早的缠足。
于今已见之最早之“缠足履”,是以一稽古中见之,出南福建福州之南宋墓。而于古之妇何时始缠足之,终是一谦。初小编之说亦多说中,最可靠之一说,其事则不得矣。不幸之,,如此之陋习而不传,亦无害于我今世之女子。
金陵少年叹曰:三寸金莲,祸我千年女子也。
说到女人裹小脚的起源,流传着很多版本,有人认为汉代已经有了,有人认为起源于唐代,不过大多人倾向于南唐,人们认为南唐李后主为始作俑者 ,他引领了裹小脚的时尚,宋人笔记 《道山新闻》记载:“李后主宫嫔窈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作品色瑞莲 ,令窈娘以帛绕足,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 …… 由是人皆效之,以纤弓为妙。”
裹脚起源于南唐,虽无定论,但宋代已经有裹脚,这是事实。《辍耕录》有记载:宋熙宁元丰以前,犹少裹足,宋末遂以大足为耻。枫窗小牍》也说到:“汴中自宣和以后,闺阁花鞋弓履,穷极金翠:今北藩闺饰复尔,瘦金莲方,遍体香,莹面丸。皆自北传南者。”由此看来,北宋已经存在着个别的裹脚现象,南宋时期才开始成为一个普遍的行为,并且从北至南逐渐传播。裹脚现象的盛行在一定程度上和程朱理学在社会的认可度有密切的关系。
元明清时期,裹脚现象更为普遍。清人钱泳在《履园丛话》中说:“元、明以来,士大夫家以至编民小户,莫不裹足,似足之不能不裹,而为容貌之一助也。”清代满族入关,曾一度禁止裹脚,但是没有效果,汉族女子依然不能改变裹脚的陋习,直到辛亥革命后,民众的思想解放,提倡“天足”,裹脚的陋习才逐渐消失在历史舞台
大规模妇女缠足应是在南宋时期,即靖康之耻发生后。
在靖康之耻中,汉人遭受到了金人的极大侮辱,特别是妇女更是受尽折磨。所以南宋时期程朱理论盛行,认为女子要二门不出、三门不迈,要待在闺中避免抛头露面。他们认为只要女人待在家里,就不会有靖康之耻的类似悲剧出现!
女人缠足后行动不便,这满足了男人对女人的行功控制,同时也满足了一些人不可描述的想法。缠足深很受宋朝文人的推崇,连苏轼、辛弃疾这样杰出的文豪都有歌咏和欣赏缠足的篇章。苏轼《菩萨蛮》词中有“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句,辛弃疾《菩萨蛮》有:“淡黄弓样鞋儿小,腰肢只怕风吹倒”句子。
于是,缠足就流行起来了!
我是天高云淡任心遨游,我来回答这个问题: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南唐李煜编了金莲舞的舞码,舞者窅娘缠足献舞,舞态婀娜多姿,宫女纷纷仿效。但经过一些学者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宋代大诗人苏东坡做的《菩萨蛮》一词,就是专门咏叹缠足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
裹小脚是始于 五国十代,南塘后主李煜(yu)(公元937-978年)在位时,兴起的一种古代陋习。
当时大环境是,唐朝灭后,天下大乱,蕃镇军阀割据互相攻伐,中原地区前后依次建立了后梁、后唐、后蜀、后汉、后周等五个朝代,而后主李煜政权后唐偏安于淮河以南,主经略扬州、金陵等地,开海外贸易,轻摇薄赋,重商业劝农桑,经济繁荣、文化得到空前发展。
正是:
碧波荡漾出红楼,丽音静月起高舞。
纸醉迷金簪花宴,末世游湖夜宴图。
整个江南一片繁花似锦,如同末世最后的灿烂画卷。偏安享受末世繁华的后主李煜,整日沉迷于女色、声乐、诗词之中。
李煜有一嫔妃,唤窅(yao)娘,原官宦世家后沦落为金陵歌姬,身材苗条可人,善歌舞深得李煜喜爱,李煜单独为其建筑高有六尺的金莲台,台子周围用轻纱笼罩,围纱上并且用各种珍宝以装饰华美,台上放置点燃各色灯花的小盏莲花灯。
然后窅娘以红帛紧紧缠住玉足,然后穿素袜,弯身弓背身向上曲作新月状,身拢轻纱,碎步偏移,翩翩起舞,身转回旋美不胜收,让李煜偏爱赞不绝口流年忘返。
之后窅娘,为了提高和保持这种舞蹈获得李煜的喜爱,稳固自身宠爱地位,便一直用白绫紧紧的缠住双足,时间长期以往,便把脚绑的变形成 脚尖窄后足宽的红菱形状,然后再进行长纱舞歌时候效果非凡,叠步莲莲,舞姿美不胜收。而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当时社会名流竞相喜好欣赏这类舞姿裹足的舞蹈妆束,逐渐形成了这种风尚,民间女子纷纷效仿进而风靡整个社会阶层。
唐朝时并没有这裹足这一类行为,元代的时候三寸金莲已经普遍,这陋习兴盛于明清两朝。
为什么缠足会盛行普及?可以从两个方面说,一个是上有所好,下有所行,在古代封建社会,这样的例子很多,如 楚王爱细腰,结果整个王公贵族和妇女都以细腰为美,晋文公喜恶衣(穿着不好看的衣服),结果文公大臣都穿着兽皮袄子牛皮挂配剑。
第二个是,文公士人对民俗风气的影响带动,古代妇女比较注重自己的外貌一个是头饰一个足部,这也是品头论足议论妇女妆容的含义,封建社会是男尊女卑,宋代文人有很多对小脚的赞美之情,现代男子也有喜欢脚小嗜好,也不会要求去做缠足,但是这些喜好赞美会带动一些妇女去做缠足。
当令社会,我们应该更加理性的去审视自古代传承下来的一些风俗习惯,违背人性大众所不喜好的陋习我们应该屏弃,一些优良的传统美德我们应该去继承。
中国古代女性裹小脚,起源于北宋,兴起于南宋。
明代的时候裹小脚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一时间朝野上下以裹小脚为美,以大脚为耻,此风也在民间逐渐传开。
达官贵人、风流才子以小脚为美,认为小脚女子脚步摇曳,宛若步步生莲,再加上小脚站立不稳,走起路来随时都能歪倒,凭空生出一种楚楚可怜之感,让那些个封建士大夫胜出了无限怜爱和高高在上之感,然后这种风气就逐渐的全面普及了。
裹小脚之风,实乃是对人性的摧残。
大体在唐朝左右发端。宋代开始流行,明代基本推广到各阶层。
鄙人外祖母是缠足,非常痛苦。但是解放后她拒绝放开,到老都坚持。也是上千年陋习的受害人。
“妇女缠脚”的具体历史很难确定,目前大多数人都认同其源于南唐时期的李煜。传说,李后主有位爱妾窈娘,李煜给她修了一个六尺高的莲花台子,窈娘用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在莲花台上展姿起舞、李煜大为赞赏,这种风气随之在民间传开。但有确切历史记录的“缠足”是在宋代,最初流行于青楼,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最终于明朝时传遍社会各阶层。
附图,缠足妇女
妇女“缠足”的历史
目前,比较明确的缠足记载出现于宋代,张邦基是目前已知最早对“缠足”历史进行考证的,他在《墨庄漫录》说:
“妇人缠足始于近世,前世书传皆无所自,惟《道山新闻》叙南唐李后主做金莲状六尺高台,命宫嫔窈娘以帛裹足,著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回旋有凌云之态”,唐镐云:“莲中花更好,云里月常新,因窈娘作也,由是人皆效之,以纤纤为妙。”
这是目前大多数人所认同的说法,到北宋神宗元丰年间,缠足自青楼风靡至官绅阶层,妇女以不裹脚者为粗俗,裹脚者为美,缠足之风盛行。大词人苏轼为此还写《菩萨蛮 咏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宋代的缠足与明清时代有所不同,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不造成骨折)。进入元代后,缠足的风气扩大化并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许多地方开始出现只准富贵阶层女子缠足的规定。明朝时,妇女缠足普及各个阶层,明初文学家陶宗仪在其《辍耕录》说到:“如熙宁元丰以前人犹为者少,近年则人人相效,以不为者为耻也”。明朝的缠足开始要求足形弓弯(造成骨折),而且明确规定贱民阶级的女子不得缠足,“浙东丐户,男子不许读书,女子不准缠足”。
清朝从马上得天下,因此满人女子不缠足,皇太极曾下令禁止妇女“束发裹足”,顺治帝更规定“有抗旨缠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满清入关后,汉人男子“易服剃发”,汉人妇女沿旧习,即所谓“男降女不降”,因此妇女缠足之风更甚且手段更加残酷,“三寸金莲”之说便出现于此时。据咸丰年间的纪录,“京师内城民女,不裹足者十居五六,乡间不裹足者十居三四”。
ps:客家人因为妇女有务农、采茶的传统,因此不缠足;清代旗人、蒙古人、藏人、回人亦不缠足;深受中华文化影响的日本、朝鲜半岛和越南也不缠足。
附图,三寸金莲
如何“缠足”?
以足形弓弯(造成骨折)为例:
女子在5至8岁时开始缠足,第一个阶段称为“试缠”:缠足前备好如缠足布、棉花、针线等,接受缠足的女孩以热水洗脚,趁脚温热时将大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用长布包裹后以针线缝住,最后套上尖头布鞋。《夜雨秋灯录》记载:“人间最惨的事,莫如女子缠足声,主之督婢,鸨之叱雏,惨尤甚焉。”
第二个阶段为“试紧”:包裹的脚每三天拆开一次,然后将弯曲的脚趾用力压向脚心内侧,随后让女孩走动,使得全身重量压在内弯的八个趾头和扭伤的关节上。此阶段费时约半年,待到脚趾头自然弯近脚底时进入下一阶段。
第三个阶段为“紧缠”:将整个脚掌的脚骨,用力扭折,使其成为弯弓拱状。
最后一个阶段是\"裹弯\":让脚背高高隆起呈弓型,脚底则深深凹入,俗称“折腰”,如此“三寸金莲”可成。
附图,X-光照出来的小脚形状
反对“缠足”以及结束
有缠足者,就有反缠足者,宋代的车若水在其《脚气集》(1278年)里最早对“缠脚”提出质疑:“夫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柬,不知何用?”
清朝入关后曾试图禁止缠足,而汉人则将缠足视为区别华夷的方式,朝鲜人朴趾源在《热河日记》中记载:“又曰:‘贵国妇人亦缠脚否?’曰:‘否也。汉女弯鞋不忍见矣,以跟踏地,行如种麦,左摇右斜,不风而靡,是何貌样!’鹄汀曰:‘献贼京观,可徵世运。前明时,至罪其父母。本朝禁令至,严终禁他不得,盖男顺而女不顺也。’余曰:‘貌样不雅,行步不便,何故若是?’鹄汀曰:‘耻混鞑女。’即抹去,又曰:‘抵死不变也。’”因此屡禁不止。
鸦片战争以后,接触西方思想的中国知识分子们将“缠足”视为社会落后的象征之一,他们认为缠足造成中国妇女的羸弱,进而影响到整个国家,因此开始推行反缠足运动。1902年2月,慈禧太后颁布劝戒缠足懿旨上谕:“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务当婉切劝导,以期渐除积习”,“不缠足”运动开始蓬勃发展。1912年3月13日,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发布命令禁止缠足,“缠足”在法律上被禁止,”不缠足“风气逐渐影响到内陆。直到新中国成立,农村地区的缠足风气才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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裏脚是恶习。从何而起,难尽一二,以传说多闻之。
可能与社会习俗与医学或社会环境有关。
医学阴阳理解上。女子为阴,身下之脚也属阴,生理功能属性为阴中之阴。气血精微精华之阴阳属性,阳者升,阴者降,…脚部为身体下部最未端,是精气阴气盛重之处所,…让精阴固定或固态不泻或不泄…有益于身心健康…。古代辛劳,形体因营养不足,肌肉形体消瘦,裏小脚,让肌肉上升至大腿上面去,有美感观赏性,及男子对某些地方部位,更敏感度增强…此其一。
其二,女子裹小脚,有益于劳动方便快捷与轻快…
其三,美感与走路快…等可能与裹小脚关系不大…
全面普及是因为社会媒体误道,男人在作怪,做美梦…
恶心又恶习,应尽快消除,还女性之自然形体之美,还女子自然固有下肢生理正常属性…
有请各位评论讨论…谢谢。
1、为了使走路姿态更好看,更受男人喜爱。历史原因:赵飞燕据说起先不是很得宠,但是她很聪明,又很擅长跳舞,为了得到皇帝的宠爱,她下狠心把脚趾头扳到脚底袭,然后用长长的布裹紧,穿上金色的舞鞋,在莲花上翩翩起舞,(因为赵飞燕长的很轻,历史上也有”燕瘦环肥”的说法),看得皇帝目瞪口呆,心花怒放.此后赵飞燕就很受宠了,皇帝经常教她表演这个节目,百看不厌。
民间的妇女知道百后,纷纷效仿.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女孩子刚会走路就开始缠足了,以不超过三寸为合格,那个样子很像莲度花的花瓣,所以后来人们用”三寸金莲”来形容小脚。
2、增加“性趣”,有利于生育。古代认为:妇女的脚越小,她的性欲就越强,通度过裹脚可以使妇女阴部集中发展,专阴道部的皱纹会一层层加厚。使之更为丰腴和敏感。由于限制了脚部肌肉的发展,臀部变得更为丰满,对男人更有诱惑力,丰满的臀部也利于自然分娩。古代没有剖腹产,生育能力尤为重要。
最早关于裹脚的描述应该是五代,据陶宗仪《南村辍耕录》记载,南唐李后主有一宫殡叫窈娘,身段纤小,能歌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令窈娘以帛缠足,屈上为新月状,穿 着白袜在莲花中翩翩起舞,回旋飞转,就像凌云踏雾般。《道山新闻》也说:李后主窈娘以帛缠足,令纤小,屈足新月状。张邦基《墨庄漫录》也称弓足起于南唐李后主,是为缠足之始,出现后时人效之,以纤小为妙,自此缠足之风泛起。
传说裹脚是从商代开始的。纣王妃妲己是一鸡精变化的,脚特别小,纣王喜小脚遂下令女子裹脚,后世延之。
裹脚也叫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的“畸形”又小又尖,以为美观。后有“三寸金莲”之说。其“裹脚”的意义是因裹足小脚被称为“金莲”,是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
但关于“裹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可谓是众说纷纭、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一直要到宋代,才开始有较明确的记载,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最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
裹脚的过程,主要是把关节扭屈,并把脚上的横弓和纵弓扭到最大的限度,所以标准的裹脚方法都是用布条缠裹扭曲,把关节屈到极限,扭伤、脱臼几乎是必然发生的,等关节扭过去脚自然蜷曲弓小,这是正常的裹脚方法,但是在有些情况幼女裹脚起步较晚,或是不了解缠脚的正确方法,或是有些要求裹出特别纤小的情况,这时候除了用裹布缠裹以外,也有很多是借助其他方法的。
记忆中我“外婆”那年代的人,也是流行“裹脚”一说。因为我见过我外婆的脚,小是小,但很难看。说那年代的女子不“裹脚”的,不好找“对象”,没人要。那时的女性多“十五六”就要出嫁,而且多数是“说媒”,不流行“自由恋爱”。
既然是“说媒”,肯定会被男方打听。如何打听?不问年龄、丑还是漂亮,只问脚,“裹脚”了吗?而且那时的女性,脚越小,会被称“漂亮”。只要说,裹脚了,脚很小,这事就成了。
如果“裹脚”这一旧俗、陋习流传至今的话,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单身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