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的是宣告刑。
累犯分为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构成一般累犯需要满足:
(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
(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
(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此处“判处有期徒刑”指的是宣告刑。
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对于刑罚种类没有要求),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之人。对于特别累犯,后罪判处刑罚的种类没有要去,但也是指的宣告刑。
这个问题一直有争议。个人倾向于以基准刑来定后罪的标准。因为如果按照宣告刑和法定刑来确定,都无法避免最后的量刑出现重复评价的结果。
你好,关于这个问题,一般认为,累犯构成条件中,后罪的“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指的是宣告刑。
在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中,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逻辑上来说,无期徒刑和死刑不存在执行完毕的情况,但是根据我国减刑和假释的制度,以及宪法中规定的赦免的制度,以上两个刑种有可能出现累犯的情况。
很显然,前罪刑罚是已经被实际判处并执行完毕的,是已经明确存在的刑罚,而后罪刑罚是尚未被实际判处的,只是种估计,如果后罪不可能被实际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犯罪人不能构成累犯。
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在认定累犯情节之前,必须先对被告人的行为可能判处的刑期做一个预判,根据这个预判来决定是否认定累犯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