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养廉银制度,还是高薪养廉,都不可能减少官员的贪污腐败,该贪的还是要贪。有句话叫,无官不贪,但这当中要有个度。有的政府对于一些能做事,能为民做事,不搞事的官员,偶尔贪一点,污一点,要一点,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都有家庭养活,光拿点死工资,怎么显出自己是官员,这样大家都好,你贪一点,我贪一点,无伤大雅。
但是有的官员,那就不叫贪污,叫丧心病狂,比如人民的名义中,有个官员,家里摆放着几千万,甚至上亿的现金,这就有点过分了,你都把肉吃完了,不搞你搞谁。这样的情况现实中也有,都听过好几次了,前两天还看了一个新闻,说是一个什么院长有两百亿资产。我去,这是吃了多少独食。
所以官员的贪污腐败,还是要靠他们相互制约。
最主要的一点是继承人的问题,乾隆对雍正的改革并不赞成,起码是不完全赞成,他比较推崇康熙的治国之道,认为雍正过于严厉了,所以上台后,没有积极推进雍正的改革,导致乾隆三十年贪腐成风,以后养廉银制度也就废了。
所谓养廉银,雍正的初衷并不是为了照顾官员收入低的原因,而是为了推行火耗归公。
火耗,是中国白银时代的特征。
张居正一条鞭法之后白银成为法定货币,国家收取税金均以白银标准锭(库平纹银10两和50两)来折算。百姓手上当然没有这么多税金缴纳,铜钱需要兑换,散银需缴纳火耗。
散银铸造为标准银锭,当然需要人工、燃料等费用开支,还会损失散银附着的杂质。所以官方收取火耗是有充足理由的。
火耗带来的腐败
正常情况,火耗的真实费用比不超过5‰。
然而,明清官员正俸极低,正一品大学士每年只有180两白银和180斛粮食。七品县令则是每年45两白银和45斛粮食。显然,这点钱用来养家活口都很难,还不要说一般人情交际,请师爷的费用。
所以,地方涉税官员大肆收取火耗。富裕地区稍微好点,可能只有10%或者6%,那些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又多是穷乡僻壤,官员甚至敢收取50%的火耗费用。
雍正时期,财政年收入大约4000万两,哪怕按照10%计算(其实远不止),全年也有最少400万两被大小官吏贪污。
火耗归公的推行
雍正上台就气势汹汹,推行所谓新政。其中田文进就在河南省搞火耗归公。
这当然遭到官员抵制,断人财路嘛。
哪怕田文静成功将河南全省火耗降低到3%(可别以为老百姓只缴纳这么多,多余部分是收缴中央财政),但依旧阻力十足。雍正为了支持新政,甚至开创历史,任命田文静为河南总督兼巡抚,还是难以推动。
全国官员都在反对。所以,雍正就搞养廉银制度作为交换。具体方案是,以地方官的品级与实际情况分等级发放养廉银。而火耗则继续收取,大部分归于中央政权,少部分作为地方留成,用于办公费用开支。其中,总督是1至3万两,到知县是600至1300两。
养廉银的失败
既然养廉银是利益交换的手段,显然就无法真正达到目的。
第一,人是有贪欲的。
第二,广大吏员并没有得到养廉银。这些九品无品吏胥才是真正面对百姓收税的。火耗归公了,只给官员增加收入,自己那份呢?
当然只能收取更多的火耗。
乾隆上台后逐步放松新政,百姓也事实上没有享受到好处。火耗归公政策基本废除,养廉银制度却延续下去了。
也不算失败,最后国库转亏为盈。
这就是贪得无厌!就像我们很多企业一样,当官的都是每月几万,年终还拿所谓的绩效奖几十万。就算企业亏的一塌糊涂,也照拿不误。我们力源液压公司就是这样的。企业都快买光了,当官的也不会少拿一分。企业亏损,银行贷款几个亿没办法还,就只有买股份了。哈哈!以后中航重机应该有新股东了!!!
人心不足蛇吞象